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22日
问:公司2017年2月支付保监局罚款77.5万元;原因是保险公司人员利用保险代理公司走私单,赚取保险公司付给代理公司的佣金。该项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还是经营性罚款?这笔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明确了, 19.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据此,企业支付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罚款,属于行政罚款,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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