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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服务以及支持防护用品或药品生产的税费优惠政策

添加日期:2020年02月01日

  记者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服务以及支持防护用品或药品生产的税费优惠政策,既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又积极促进疫情防控。
  通知要求,要落实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措施,稳妥细致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工作,用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大力提倡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畅通网上线上办理和咨询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避免办税服务场所人员聚集。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当地对政务服务场所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和办税缴费引导,积极采取预约服务等措施,为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分时分批、错峰错期办理的便利。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有力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税务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税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安排下,按照联防联控的要求,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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