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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处理

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否要交个税

添加日期: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天上午,许亮和夫人到一家新开张的电器商场购物。虽然还没到开门的时间,但商场的门前已经挤满了顾客。许亮有些疑惑:这家新开张的商场靠什么来吸引人气呢?原来,这个店除了价格上的优惠外,还有一个优惠措施:顾客只要购物超过100元,就可以免费领取一个咖啡壶。

第二天早上一上班,许亮就将免费的咖啡壶带到了单位,并向李老师讲述了这个壶的来历,讨论了关于礼品是否要缴纳个税的问题。

许亮:以前人们常说“好酒不怕巷子深”,但这句老话目前不灵了,现在的商品不但需要商家进行广告宣传,还要采取免费试尝、试用等措施来招揽顾客。不过我有一个问题要问您,咱们在单位领个月饼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我们免费领取了咖啡壶,虽说这个壶不值钱,也有几十块吧,难到这就不用交税了吗?

李老师: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下发了通知,进行了明确的说明。

许亮:那可太好了,您给我介绍一下通知的具体内容吧?

李老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一,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第二,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第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许亮:这个《通知》讲得真明确。您看,我现在用的这个手机就是用话费积分换来的。按照这个《通知》的精神,个人收受物品是否都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了?

李老师:不是的。《通知》中还明确: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第一,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许亮:同样是免费赠送产品,按《通知》规定,有的需要交税,有的却不需要交税,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区别呢?

李老师:从《通知》规定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几种情形可以看出:企业赠送的礼品如果直接和销售或提供服务有关的,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赠送的礼品与销售或提供服务没有直接性的,则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许亮:我认为,虽然《通知》规定的很明确,但企业对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况,执行起来就很难了。您想,企业年终在开总结表彰大会时,肯定要请上级领导和不少的关系户参加,会议结束,在送给这些嘉宾的一些小礼品的同时,再跟人家收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这场面一定会很尴尬呀。

李老师:你说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不用说企业将礼品送给外面的嘉宾,这个税不好代扣,就是企业逢年过节给自己职工发的元宵、粽子和月饼,如果按税法规定来扣税,那企业的会计人员也要顶住很大的压力呀!

许亮:那只有通过我们审计机构,在对企业进行税审时的严格执法了。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现在许多赠送给客户的产品多为自己企业生产的,如果把这些自产品送给客户,该如何来确定计税价格呢?

李老师:对于这个问题《通知》也有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许亮:这条规定很明确,它堵住了一些企业把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给客户、然后把相关费用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来规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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