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反补贴税暂停 专家:中国轮胎出口迎政策窗口期

添加日期:2015年04月14日

  日前,一则“美暂停对中国乘用及轻卡胎征反补贴税”的消息,引发国内轮胎业的强烈关注。美国的“双反”调查尚未结束,暂停征收反补贴税从何说起?这对中国轮胎出口意味着什么?
  在近日举办的2015中国橡胶年会上,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秘书长徐文英向轮胎世界网澄清道:“消息发布后,很多人产生了误解。其实这只是一个政策窗口期,并不是以后不征收反补贴税了。”
  在当日举办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研讨会上,美国轮胎“双反”案中国企业律师团成员之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律师,更详细地解答了轮胎世界网的疑问。
  据其介绍,由于美国执行追溯征税体制,在“双反”调查期间,美方会征收临时保证金,而根据WTO《补贴协定》规定,反补贴的临时措施不得超过4个月。
  因此,从2015年4月1日至7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结果的预计时间),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涉案轮胎产品只征收反倾销保证金。
  根据杨晨给出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原始调查及复审调查推算时间表”,从反倾销初裁发布日2015年1月20日开始,至ITC终裁结果发布日2015年7月26日止,“双反”保证金的征收遵守“多退少不补”原则。
  杨晨告诉轮胎世界网,这意味着,4月1日至7月26日是一个窗口期,只要能接受反倾销初裁税率,涉案中国轮胎企业可以大量出口轮胎,不必担心被征收反补贴保证金。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4834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