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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惩戒升级:机构是否为“老赖”将成税收优惠政策审慎性参考

来源:新京报       添加日期:2017年11月09日

 

对“老赖”的联合惩戒再升级。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网络信息共享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纳税信息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对“老赖”在税务领域进行联合惩戒。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是否为“老赖”,将作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今天(118)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签署了《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协助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网络执行查控。查询内容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税款、申领发票等相关信息,以及被执行人的退税账户、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惩戒措施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慎性参考。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相关案件信息推送给国家税务总局共享。共享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法院关于税收征管罪类裁判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活动时说,要进一步拓展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手段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助力解决执行难。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为2764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1515亿元,查询到车辆2662万辆、证券480亿股、渔船和船舶24.72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18.82亿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87万人,累计限制870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340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限制17万余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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