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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用个人汽车,需要交哪些税,国税可以代开发票吗?

添加日期:2017年02月10日

答:1、有偿租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八)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 、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出租汽车,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企业支付合理的租赁费和汽油费,凭发票允许税前扣除。

2、无偿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据此,企业无偿使用个人车辆报销的汽油费,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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