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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证书使用费收入,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添加日期:2016年09月02日

问:我在一家公司任职并将自己的注册造价师证挂靠在这家公司,该公司每个月支付其证书的使用费,这笔使用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 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据此,企业支付给员工证书使用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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