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东审刊物Dongshen publications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东审刊物 > 电子期刊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添加日期:2016年07月26日

请问: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能抵扣进项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特殊工种职工人身安全保险费除外),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分享到: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5883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