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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小微企业,其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得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添加日期:2015年09月15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第二条规定:“为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便利核算,对本通知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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