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审计实务

审计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审计要点(三)

添加日期:2014年12月11日

  (3)对外投资管理。是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对外投资是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是否追究相应的责任。
  6.建设项目关键控制点。是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1)项目决策管理。是否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有无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情况。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是否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是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是否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的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项目审核管理。是否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是否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的情况。财会部门是否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经批准的投资概算如有调整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4)项目竣工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后,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是否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是否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合同关键控制点。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有无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有无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情况。是否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1)合同订立管理。是否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是否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是否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2)合同履行管理。是否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是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是否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财会部门是否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是否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合同登记管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是否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是否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4)合同纠纷管理。是否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是否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是否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8.内部监督关键控制点。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内部监督是否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单位负责人是否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是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5437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