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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交流

新购固定资产当月没能提折旧,是否需要补税罚款?

添加日期:2014年06月16日

  问:我公司2012年8月新购置一台设备,当年11月才正式投入使用,该公司于购置当月即开始计提折旧,当年多提折旧4万元,是否需要补税罚款?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因此,该公司新购的设备11月份才投入使用,应当自12月开始计算折旧。税法及会计制度还规定固定资产应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提取折旧,所以该公司应从12月份开始提取折旧,2012年多提了4个月的折旧,不仅违背了会计制度,也违反了税法规定,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补税罚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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