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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津贴、补贴有那些

添加日期:2013年07月31日

问: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津贴、补贴有那些?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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