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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服务等税费优惠政策

添加日期:2020年02月0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服务以及支持防护用品或药品生产的税费优惠政策,既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又积极促进疫情防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统筹做好各项税收工作。要落实好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措施,稳妥细致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作用,大力提倡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畅通网上线上办理和咨询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避免办税服务场所人员聚集。要严格执行好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当地对政务服务场所的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和办税缴费引导,积极采取预约服务等措施,为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分时分批、错峰错期办理的便利。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安排下,按照联防联控的要求,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认真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值守,周密做好预案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上传下达及信息联络畅通,第一时间妥当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防疫保障工作,认真安排做好办公楼、办税场所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日常通风、防疫检测等工作。要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引导加强自我防护,减少人员聚集的会议或活动,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筑牢打赢战“疫”的税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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