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个税返还的手续费,通过哪个科目核算?

添加日期:2019年02月14日

问题: 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企业收到款项时通过哪个科目核算?在奖励给相关办税人员时,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规定, 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据此,企业有偿性为政府提供服务,收到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不属于政府补助, 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科目;支付奖励给相关办税人员,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5502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