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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是否以稿酬申报?

添加日期:2019年01月08日

问题:我们公司请兼职为我们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内容包括文字及图片,都是此人原创。个税是否可以以稿酬申报?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三)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兼职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取得的收入,不属于稿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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