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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专利证书无偿转给B公司,需要交税吗?

添加日期:2018年10月11日

问题:A公司把专利证书无偿转给关联方B公司需要交税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二)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财产用于捐赠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将专利无偿转给B公司,应视同销售无形资产,计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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