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这个算出口吗?

添加日期:2018年09月03日

问题:设备以以旧换新的方式与境外企业交易,旧设备没有直接由我们公司报关出口,而是我公司发给了境外企业在中国的分销机构,差价我们公司直接付了给了境外企业。销售出口没有我们公司报关单,这个可以吗?还算出口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据此,出口货物发给了境外企业在中国的分销机构,无论如何结算,不属于出口货物,不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715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