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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预付充值卡发票是否入费用?

添加日期:2018年01月24日

问题:预付充值卡的无税金发票是否入费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四条规定,
 (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据此,购卡人、充值人取得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作为入账核算和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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