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国税的手撕发票, 可以用吗?

添加日期:2017年12月15日

问题:有没有文件规定,国税的手撕发票不可以用了?

答:《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0号)第四条规定,在用的发票票种除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和六联)、北京市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和五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普通发票票种如下: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折式) 
   通用机打发票(税控卷式) 
   通用定额发票(八个版面) 
   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八个版面) 
   新版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含门票和过桥过路费发票等)可继续使用。

据此,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目前保留的普通发票包括通用定额发票(八个版面) 和北京市停车收费定额专用发票(八个版面)。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6780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