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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提足折旧的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继续计提折旧?

添加日期:2017年08月17日

       问题: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后净值不为0,是否计提折旧?计提年限是多少?

 

        答:《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增值处理的复函》(财会二字[1995]25号)规定,资产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才能调整被重估资产帐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依据上述规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对评估增值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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