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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

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结转扣除?

添加日期:2017年02月28日

 

问题:公司2017年度通过当地政府部门捐赠150万元用于救灾扶贫,2017年度的会计利润为25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为30(250×12%)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120万元能否结转2018年度扣除?

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规定,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此,自2017年度起,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扣除限额的120万元,准予结转2018年 -202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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