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每日一题

每日一题

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添加日期:2016年10月26日

 

问:税务局检查我公司2014年账务后,税务处理决定书上写明少缴增值税1万多元,上述业务的账务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规定,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据此,稽查补缴的增值税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855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