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

税款过期有风险,教您计算滞纳金~

添加日期:2017年03月0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计算公式
  滞纳金=滞纳税款×0.5‰×滞纳天数
  例如:如果税款100万欠缴一年,税收滞纳金是多少钱呢?
  滞纳金=100万×0.5‰×365=18.25万元
  补充说明
  税收滞纳金缴纳时,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现金),税收滞纳金缴纳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应当予以纳税调整。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794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