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的通知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添加日期:2015年05月04日
京会协[2015]5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方法>的通知》(京会协[2007]47号)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后续教育培训补助费发放办法>的通知》(京会协[2005]54号)的规定,结合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以及在中注协培训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情况,经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发放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
请相关事务所认真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4日至8日期间,上报我会继续教育部。我会根据各事务所上缴团体会费金额比例返还培训补助费,由财务部统一拨款。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部。
联系人:王尕林 联系电话:88221085
附件:
1.领取2014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