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的通知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添加日期:2018年07月02日
京会协〔2018〕95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方法>的通知》(京会协〔2007〕047号)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后续教育培训补助费发放办法>的通知》(京会协〔2005〕054号)的规定,结合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内部培训书面资料以及在中注协培训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情况。经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发放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
请相关事务所认真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3日前送至北京注协继续教育部(北京注协六层606室)。我会将根据各单位上缴北京注协团体会费金额,按10%的比例返还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由财务部统一拨款。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部。
联系人:李天添;联系电话:88221089
附件:1.领取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7月2日
附件:
京会协〔2018〕95号附件1.docx
京会协〔2018〕95号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