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东审资讯Dongshen information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主页 > 东审资讯 > 东审新闻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缴纳2018年会费的通知

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添加日期:2018年03月12日

京会协〔2018〕2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3号)要求,现将2018年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会费缴纳标准
  (一)团体会费
  1.计算标准
  根据中注协团体会费收缴政策,2018年仍暂按《关于布置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会费预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7〕10号)明确的标准缴纳,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业务收入是指其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管理系统”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数。特别强调:“业务收入合计”第19行,应与“事务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第20行以及“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全年业务收入”第21行一致。如果审计报告收入与纳税收入不一致,应当按照纳税收入数填列“业务收入合计”并附说明)。团体会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1)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事务所,按年度业务收入的0.7%缴纳。
  (2)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事务所,1亿元(含)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0.7%缴纳,1亿元至3亿元(含)的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0.6%缴纳,超出3亿元的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0.5%缴纳。
  2.实际缴纳金额计算方法
  根据中注协2018年团体会费政策,免收地方协会应上缴中注协的团体会费。因此,我会所属会计师事务所实际缴纳团体会费比例为前述标准的50%:即年度业务收入1亿元(含)以下部分会费实缴比例为0.35%,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会费实缴比例为0.3%,超出3亿元的部分会费实缴比例为0.25%。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财务报表后在“会费管理”模块“应缴地方注协”栏目中查询具体金额,并按此数额缴纳团体会费。
  (二)个人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规定,执业注册会计师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并提交注册会计师缴纳会费名单。
  二、2018年会费缴纳方式及时间
  (一)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可选择现场缴纳(现金、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银行汇款必须用会计师事务所本单位账户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会费”,我会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的汇款。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四舍五入。如有会费缴纳方面的问题,请咨询财务部,联系电话:88221027,88221029。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百万庄支行
  银行行账号:0200001409089017794
  (二)缴纳时间
  银行汇款方式缴费的,在提交财务报表后即可汇款,现场缴费的,请于2018年4月2日至4月13日,将团体会会费、个人会费上缴我会财务部。
  如有疑问,请与北京注协财务部联系,联系人:朱莹,孙晓薇,联系电话:88221025,88221112。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3月12日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4606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