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税资讯

王军:企业发的中奖性质红包应收税 娱乐性质不收

添加日期:2015年03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上午在人代会会议现场表示,春节期间手机红包爆发式增长,他关注到了网上议论。他赞成发红包的前提合法合规,不能暗渡陈仓;同时,企业派发给社会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当收税,于法有据,并且收税时由发红包企业代扣代缴;亲友之间娱乐性质的小额红包不应收税,这不与现行税法冲突。
  王军表示,互联网快速发展催生新事物、新业态,提出新课题,税务部门将密切关注,依据税法分门别类予以规范明确。
  此外,他说红包给他的思考是怎么改进有奖发票问题。现在的手工刮奖麻烦,要跑很远领取,且不能保管,丢了、损毁都难以解决。但这些问题在互联网状态下,通过“互联网+发票+有奖发票”,都可以解决。希望大家提建议。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640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