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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系列配套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添加日期:2019年03月21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减税”成为会议关键词,一系列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配套措施出台。
  4月1日起,我国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将由10%降至9%。围绕这项重大部署,本次会议推出三项配套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
  具体而言,在进项税抵扣范围方面,会议决定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说,之前购买旅客运输服务不允许进项抵扣,此次扩大抵扣范围,并且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也由10%降到9%,企业减少了成本。“由于旅客运输服务是企业日常费用中十分常见的一项,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均为利好,对于运输业也是利好。”
  今年政府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实质性降低增值税税率。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会议推出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可以让减税政策有效衔接落地,更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为企业进一步投入技术创新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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