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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对困难群众或提供免费公租房

添加日期:2014年02月21日

       [摘要]我国将对社会上一些人群由于各种原因无力支付住房成本的困难用户提供公租房,租金比较低,对没有收入来源的,还将提供免费的公租房。对救助对象的标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联的。   2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住房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在发布会上表示,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坚持市场化改革是基本的原则。但是,对于救助对象的住房救助应该应保尽保、优先安排,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可能会提供一些免费公租房。
  “救助对象属于住房救助最紧迫的一个群体。”冯俊表示,由于救助对象几乎无力支付住房成本,所以在总体制度安排上,给他们提供一些公租房,租金比较低一些,对于一些没有收入来源的,可能还是免费的,当然也可以通过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或者在农村里通过危房改造补助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冯俊介绍,对救助对象住房救助的标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关联的。以前,在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高的时候,我们给他提供一个住的地方,让他别流离失所;现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要提供合适的住房;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可能还要求都能够住上符合健康文明标准的住房。当然,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不一样,有些地方可能现在就能达到这个目标,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努力才能达到这个目标。
  “社会上总是会有一些人群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力支付住房成本,没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劳动在市场上获得合适住房。”冯俊表示, 住房保障和对救助对象的住房救助问题是相关联的,大多数救助对象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善住房条件,所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是住房保障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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