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财经资讯

760多种进口商品关税明年起降60%

添加日期:2013年12月13日

  部分战略性新型产业商品进口税降低。财政部12月11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4年中国将对760多种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平均优惠幅度达60%。其中,新增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包括活塞航空发动机、手机和平板电脑取像模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天然牧草等支农惠农产品;音频生命探测仪等救灾用品等。
  同时,为充分发挥关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变化情况,2014年光导纤维预制棒、多点喷射涡轮增压汽油机等部分商品将不再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宏观调控需要,2014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税率,以保证国内棉花市场供需基本稳定。对冻鸡等47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根据进口平均价格的变化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了少量商品的从量税、复合税税额。
  2014年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适当降低了化肥出口关税税率。
  此外,2014年依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部分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老挝、苏丹、也门等4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并扩大对塞拉利昂、萨摩亚、坦桑尼亚、乍得和塞内加尔5个国家的特惠税率商品范围。
  2014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调整,增列数控曲轴磨床、三维打印机、焊接机器人、水晶、碧玺等税目。调整后,中国2014年进出口税目总数由2013年的8238个增至8277个。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7315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