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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资产证券化获顶层支持 发改委筛项目、证监会“开绿灯”

添加日期:2016年12月27日

  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迎来了监管层的大力推动。
  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两大部委首次联手发文推动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
  据《通知》,发改委和证监会分别对下辖机构推进PPP资产证券化工作。其中,发改委要求各省级发改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推动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在上交所、深交所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证监系统则对发改委优选的PPP项目提供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以提高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通知》是发债监管机构首次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单独发文,积极推进,这是一个重大突破。”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PPP事业部副总经理唐宪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法规,散落在43号文等不同的文件中且着墨不多,导致其政策依据相对薄弱,而此次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文推进,将改变这一局面。
  “这可以看成PPP项目融资的一个整体转向。”北京某业内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原本PPP项目主要通过“点对点对接与民间投资,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未来项目融资将完全与资本市场对接,充分吸引社会资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通知》下发后,包括绿色通道实施方案、机构投资者方案等相关细则将于近期推出。
  资产证券化的4个条件
  从《通知》的内容来看,发改委此次与证监会联手,发改委扮演合格PPP项目的筛选方,而证监会则为发改委所筛选项目“开绿灯”。
  具体而言,各省级发改委被要求重点推动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在上交所、深交所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筛选条件有四:
  一是项目已严格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程序,并签订规范有效的PPP项目合同,政府、社会资本及项目各参与方合作顺畅;
  二是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能持续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履约能力较强;
  三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四是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的人士处获悉,需同时符合前述4个条件,PPP项目才符合此次《通知》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发改委将优先鼓励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譬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等PPP项目。
  证监会相关部门的支持方式则包括: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重点内容是“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应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合规风控体系;鼓励中介机构依法合规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保障基础资产安全、现金流归集、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管理人职责”等。
  提升社会资本热情
  《通知》称,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领域重要融资方式之一,对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的PPP项目重视投资环节,忽视退出环节和后续监管;通过与资产证券化对接,PPP的全业务链条将得到完善,并且退出环节理顺以后,对投资端也会更有吸引力。”前述资深人士表示,《通知》的推出,在给予社会投资人信心的同时,亦正式打开了更具吸引力的退出通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多位市场人士均表示,现阶段,社会投资者对PPP项目的参与热情有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PPP项目周期较长,通常可长达10年-30年,过长的投资周期,这令社会投资人望而却步。
  “对接资产证券化工具后,只要PPP项目运营符合要求,理论上2年后,社会资本方就有可能可以退出,这将大幅提高社会资本的资金使用效率。”唐宪伟对记者表示,从已有的PPP项目经验来看,过去“民间资本进入后,需要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退出;资产证券化则有望大幅缩短这一期限”。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将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银行贷款的替代品,也相当于间接推动利率的市场化。”唐宪伟称。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对两部委下辖机构的近期工作做出了安排。 其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被要求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
  而各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两大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则被要求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并依据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备案及负面清单管理。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将逐渐释放
  “基础设施PPP项目本身现金流非常稳定,一些已经建设的成熟项目,往往是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优质基础资产。”清华大学PPP中心特聘高级专家罗桂连博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现阶段每年新建项目中,基础设施的规模超过十万亿,存量的基础设施资产在百万亿元级别,“其中相当一批项目现在都已经进入稳定运营阶段,有稳定的现金流,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良好标的,应该说PPP和资产证券化结合的空间非常广阔”。
  尽管存量和每年的增量均规模巨大,但从《通知》的内容来看,监管部门将走一条循序渐进的发展道路。
  北京某PPP咨询机构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尽管存在巨量的资产证券化潜力,但受限于《通知》设置的4个条件,尤其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这一条件门槛较高。
  “所以这次《通知》可以看成是发改委和证监会的试点,通过设置条件控制规模,让市场循序渐进地发展,大量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也会慢慢释放。”该人士说。
  罗桂连亦表示,由于整体价格机制不到位,“比如一些地方的水费、地铁票价价格机制还没有到位”,过低的价格导致“比如供水、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现金流不足,本身也会制约这类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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