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APP下载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

荣审服务范围

  • 全国  电话:400-139-4131

法规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资讯 财经资讯 财会资讯 以案说法

服务

审计服务 资产评估 代理记账 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 工商代理

实务

纳税实务财会实务出口退税税收协定税率查询新准则
最新消息:
关注我们
 

税务法规

关于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6年12月01日

财税[2016]130号

河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水利厅:
  为确保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55号)有关规定,现就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火力发电征税问题
  对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和适用税额标准征收水资源税;对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和适用税额标准征收水资源税。
  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是指发电厂从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源取水,并对机组冷却后将水直接排入水源的取用水方式。
  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是指发电厂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地下取水并引入自建冷却水塔,对机组冷却后返回冷却水塔循环利用的取用水方式。
  二、关于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征税范围问题
  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或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的农村生活集中式供水工程,为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征税范围。
  三、关于疏干排水征税问题
  对疏干排水按排水量征收水资源税。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地下工程施工和生产安全,将地下涌水排出的行为。
  四、关于免税政策问题
  对军队、武警部队通过自备井取用地下水暂免征收水资源税。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税。
  五、关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税计入供水成本问题
  为保证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正常运营,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应计入供水成本。具体由你省相关部门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问题
  对改革试点中涉及的有关具体操作和执行问题,包括省内跨行政区收入分配、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适用税额标准、划定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预交水资源费处理、水利部门经费保障等,由你省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核准后实施。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
                                  2016年12月1日  

关注东审公众微信号"bjds4006505616"及时获取最有价值的信息微信二微码

荣审服务网络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成都深圳

联系我们|执业资质|法律声明|隐私与安全|网站地图

本网站归荣审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41755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39-4131

累计在线人数:194572人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