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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资讯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需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添加日期:2016年05月19日

  审计署5月17日公告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个问题、统筹盘活资金155.28亿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审计发现未及时统筹使用资金97.08亿元。
  公告指出,从审计情况看,一些现行部门规章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尚未及时清理修订,使部分专项资金未能及时统筹或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一些单位和项目还有部分财政资金长期趴在账上,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长期以来,一边是财政收支压力大、地方频频举债“搞建设”,一边却是大量财政资金“有钱花不出”。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大量资金长期趴在账上带来的闲置浪费、管理漏洞、挤占挪用等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如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并统筹利用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一大关键。
  “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是有效增加资金供给的一剂良药。”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是打造经济新引擎、提高经济内生动力的必要举措,能够使得更多资金流通起来,一方面可以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加政府支出,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事实上,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等。
  此后,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的存量资金也提出明确清理要求。可以说,随着一系列规范预算管理、提升存量资金使用效率方案的出台,有效投资得以持续推动,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得到保障。
  针对下一步如何创新实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郝书辰指出,要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一是深化跨部门专项清理,从源头上落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配管理职能,从源头治理专项资金过多过散等问题。二是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推动资金统筹。加快清理修订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制度规定,鼓励在资金统筹使用中进行制度创新,给予基层政府更多资金统筹自主权,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切实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谭云明表示,巨额存量资金闲置,既有预算管理不到位、预算执行不严的原因,也与一些部门和地方名义上想多留点机动以备应急有关,但最主要的症结则是多年来预算制度的不适应、财政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同时,要最大可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为治本的策略,还在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公共资金配置效率和效益,启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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